今年以来,延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不断地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相腐”的氛围,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1至6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73人。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县管干部约谈函询常态化的暂行办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应用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把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来,避免触及纪律高压线。1-6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违纪人员199人次,占比72.9%,同比增幅109.5%。
二是坚持动辄则咎。严格把握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执行主体、执行条件和执行程序以及惩戒方式,对轻微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真正让党员干部明规矩、守纪律,防止小错变成大错。1-6月份,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64人,占比23.4%。
三是坚持严惩不怠。重点围绕“三个助力”、“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对侵占挪用扶贫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采取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当头棒喝,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让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坚持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达到惩治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1-6月份,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4人,占比1.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6人,占比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