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推动冯新柱案 “以案促改”工作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1日   

6月份以来,延长县纪委、监委把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主业主责,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巩固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狠抓学习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基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以案促改”决策部署和专题警示教育通知精神。同时,组织各室、办、部和纪工委党员干部利用周一例会、党小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各派出纪工委与对口党委共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各镇(街道)纪委在第一时间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筑牢初心,践行初心。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首先是健全与扶贫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拓宽了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加大直查直办和督察督办力度,严肃查纠贯彻中省市和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惩不贷,点名曝光。安排6个专项监督检查组、6个派出纪工委,对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军令状”的12个部门(十办两组)、各镇(街道)纪委、县扶贫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实行“一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问责”机制,不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截止目前,印发通报文件10期,通报典型问题104个,制作内参片1期,约谈相关责任人37人,实施诫勉谈话14人,函询15个部门单位,发放督办函45份。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正风反腐,对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定期梳理研判,及时进行处置。对群众紧盯不放、反映问题具体、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线索,集中力量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深挖严查“窝案”“串案”。截止6月底,全县共立案104件。党政纪处分人数73人,组织处理9人,第一种形态199人次,第四形态6人次。执纪审查共挽回经济损失24.48万元。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纪委和党员干部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整治“村霸”“沙霸”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执法不公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截止6月底共受理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

积极推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经常化。通过召开集体讨论会开展警示教育,以冯新柱案为镜鉴,认真剖析冯新柱案的深层次问题,用冯新柱违纪违法事实,警示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推动警示教育经常化,建立典型案例制度化通报机制,充分利用延安市相关警示教育基地,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做好案情通报。5月份以来,共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体观看《失德之害》、《贪腐警示录》、《小官大贪》三部,撰写心得体会56篇。


延长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推动冯新柱案 “以案促改”工作落实
来源: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6月份以来,延长县纪委、监委把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主业主责,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巩固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狠抓学习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基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以案促改”决策部署和专题警示教育通知精神。同时,组织各室、办、部和纪工委党员干部利用周一例会、党小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各派出纪工委与对口党委共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各镇(街道)纪委在第一时间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筑牢初心,践行初心。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首先是健全与扶贫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拓宽了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加大直查直办和督察督办力度,严肃查纠贯彻中省市和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惩不贷,点名曝光。安排6个专项监督检查组、6个派出纪工委,对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军令状”的12个部门(十办两组)、各镇(街道)纪委、县扶贫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实行“一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问责”机制,不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截止目前,印发通报文件10期,通报典型问题104个,制作内参片1期,约谈相关责任人37人,实施诫勉谈话14人,函询15个部门单位,发放督办函45份。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正风反腐,对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定期梳理研判,及时进行处置。对群众紧盯不放、反映问题具体、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线索,集中力量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深挖严查“窝案”“串案”。截止6月底,全县共立案104件。党政纪处分人数73人,组织处理9人,第一种形态199人次,第四形态6人次。执纪审查共挽回经济损失24.48万元。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纪委和党员干部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整治“村霸”“沙霸”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执法不公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截止6月底共受理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

积极推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经常化。通过召开集体讨论会开展警示教育,以冯新柱案为镜鉴,认真剖析冯新柱案的深层次问题,用冯新柱违纪违法事实,警示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推动警示教育经常化,建立典型案例制度化通报机制,充分利用延安市相关警示教育基地,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做好案情通报。5月份以来,共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体观看《失德之害》、《贪腐警示录》、《小官大贪》三部,撰写心得体会5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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