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常的办案中,我们纪委人员平时主要做的是和当事人的谈心和谈话。这里所说的谈话主要指在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特定条件下,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之间的心理交锋活动。在平时工作中,我们成功的谈话可以把小案件办成大案件,也可以通过深挖办成窝案和串案;相反,如果我们不注意这方面的技巧,就会适得其反,查办案件就会寸步难行,还有可能造成所办的案件最终不了了之。我认为查办贪污腐败案件谈话应把握好三个技巧。
一是谈话首要攻其心里,我们调查贪污腐败、违纪违规的被调查对象多数都是拥有一定文化背景、一定实权、具有多年从政经历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在调查谈话期间,要侧重察言观色,采取“攻心”的战术,把握好谈话的时机和策略,使调查人愿意向组织交代问题,愿意悔改。
二是谈话切入要准确及时,在调查谈话中,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使被调查人放下侥幸心理、认识错误,如实交代,这是查办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因素。
三是谈话引出证据要确凿可靠,就是证据要确凿,而且引用及时有力,使被调查人认为我们已经掌握他的所有证据,愿意坦白,希望组织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