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纪委:四项措施强化问题线索监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1日   

为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科学处置,增强问题线索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延长县纪委从统一线索处置、明确报送内容、建立报送制度、强化点评考核四个方面强化问题线索监管工作。

一、统一线索处置。推行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统一处置工作制度,分级分类处理问题线索。县纪委信访室受理信访举报件后,填写《信访举报拟办单》,经分(主)管常委审批后报案管室;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相关科室填写《问题线索移送备案表》,经分(主)管常委审批后报案管室;巡察办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以及领导批办、上级交办、下级机关上报的问题线索均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移交案管室;案管室收到问题线索后登记备案,填写《问题线索处置审批表》,经分(主)管常委审批后统一分办。
    二、明确报送内容。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市纪委线索处置有关规定,明确本机关信息报送内容。问题线索处置办结后,按照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初核、立案、了结、暂存、谈话函询)进行填报《中共延长县纪委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违纪线索登记表》和《延长县纪委、监委立案案件登记表》,然后录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5.0版信息系统,上报市纪委案管室。
    三、建立报送制度。推行纪检监察问题线索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由镇纪委和相关科室于每月15日前上报案件监督管理室。镇纪委报送问题线索,要求呈报人签字,镇纪委书记、镇党委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纪委各部、室,派出纪工委报送问题线索要求呈报人签字,各部室主任、各工委书记、主管常委审批后上报。
    四、强化点评考核。推行问题线索报送月点评制度。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对各镇纪委、各部(室)、各工委问题线索报送进行汇总统计,点评通报,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案件线索的或报送不力的单位或科室,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延长县纪委:四项措施强化问题线索监管工作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为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科学处置,增强问题线索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延长县纪委从统一线索处置、明确报送内容、建立报送制度、强化点评考核四个方面强化问题线索监管工作。

一、统一线索处置。推行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统一处置工作制度,分级分类处理问题线索。县纪委信访室受理信访举报件后,填写《信访举报拟办单》,经分(主)管常委审批后报案管室;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相关科室填写《问题线索移送备案表》,经分(主)管常委审批后报案管室;巡察办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以及领导批办、上级交办、下级机关上报的问题线索均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移交案管室;案管室收到问题线索后登记备案,填写《问题线索处置审批表》,经分(主)管常委审批后统一分办。
    二、明确报送内容。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市纪委线索处置有关规定,明确本机关信息报送内容。问题线索处置办结后,按照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初核、立案、了结、暂存、谈话函询)进行填报《中共延长县纪委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违纪线索登记表》和《延长县纪委、监委立案案件登记表》,然后录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5.0版信息系统,上报市纪委案管室。
    三、建立报送制度。推行纪检监察问题线索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由镇纪委和相关科室于每月15日前上报案件监督管理室。镇纪委报送问题线索,要求呈报人签字,镇纪委书记、镇党委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纪委各部、室,派出纪工委报送问题线索要求呈报人签字,各部室主任、各工委书记、主管常委审批后上报。
    四、强化点评考核。推行问题线索报送月点评制度。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对各镇纪委、各部(室)、各工委问题线索报送进行汇总统计,点评通报,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案件线索的或报送不力的单位或科室,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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