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家堡镇严格实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6日   

为切实解决群众强烈反映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有效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和发展,黑家堡镇坚持以落实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了配套村级村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健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运行。该镇结合实际,制定了《黑家堡镇村财民理镇监管(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同时,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如《黑家堡镇农综站报账工作有关规定》、《黑家堡镇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和“一事一议”等制度,有效杜绝了制度漏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二、严管收入,规范村集体资金监管。该镇将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专款收入、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收益以及其他应纳入村集体管理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到镇农综站的监管账户统一管理记帐,对应纳入管理而未上交村级账户管理的,一经查实,交由镇纪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切实杜绝了坐支、私存村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严卡支出,规范村级报账程序。一是规范报账资料。在涉及村财务支出的集体土地征用款分配等资金支出的决策,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会议都要作详细的会议记录,所有参会的人员在通过的决议上签字压印,审批人员对原始票据签字后附相关会议资料方可报账,有效完善了报账资料,切实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报账程序。无收入盈余的村集体只允许报(挂)账,严禁坐支、挪用其他村收入支付;村集体单笔支出金额5000元以下的,经农综站审核后确有结余的,由提出申请的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组长填写申请表,经村民代表、村干部签字同意、片长审签后,由农综站站长审批;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在完成以上审批程序后报镇长审批。三是规范财务支出。实行消费性支出限额制,人口在300人以下的自然村全年消费性支出不得超过2000元,人口在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全年消费性支出不得超过3000元;严格实行零招待制度,严禁公款接待和吃请,公务性用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任何村不得产生招待费用。有效杜绝了财务管理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抓好公示,确保村级财务阳光运行。该镇制定了财务定期公示制,规定每年的7月25日和12月25日定为各村全年财务公开日,各村到镇农综站报账前,将本村收支情况在村上公示7日,村民无异议后方可报账,未进行公示的账务,镇农综站一律不予报账;报账后,对财务报账情况再次进行公示,如村民有异议,由村干部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解释,有效杜绝了村级财务不公开和假公开等违纪违规问题。

五、强化监督,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一是民主监督。由村民代表和村三委会成员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里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审计监督。由镇纪委牵头,抽调财政所、镇农综站等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对全镇各村按季度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的财务收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事一议筹资以及惠农补贴资金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和参与会签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并引起村民信访的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保证了村级财务规范高效运行。

黑家堡镇严格实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为切实解决群众强烈反映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有效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和发展,黑家堡镇坚持以落实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了配套村级村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健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运行。该镇结合实际,制定了《黑家堡镇村财民理镇监管(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同时,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如《黑家堡镇农综站报账工作有关规定》、《黑家堡镇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和“一事一议”等制度,有效杜绝了制度漏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二、严管收入,规范村集体资金监管。该镇将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专款收入、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收益以及其他应纳入村集体管理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到镇农综站的监管账户统一管理记帐,对应纳入管理而未上交村级账户管理的,一经查实,交由镇纪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切实杜绝了坐支、私存村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严卡支出,规范村级报账程序。一是规范报账资料。在涉及村财务支出的集体土地征用款分配等资金支出的决策,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会议都要作详细的会议记录,所有参会的人员在通过的决议上签字压印,审批人员对原始票据签字后附相关会议资料方可报账,有效完善了报账资料,切实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报账程序。无收入盈余的村集体只允许报(挂)账,严禁坐支、挪用其他村收入支付;村集体单笔支出金额5000元以下的,经农综站审核后确有结余的,由提出申请的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组长填写申请表,经村民代表、村干部签字同意、片长审签后,由农综站站长审批;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在完成以上审批程序后报镇长审批。三是规范财务支出。实行消费性支出限额制,人口在300人以下的自然村全年消费性支出不得超过2000元,人口在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全年消费性支出不得超过3000元;严格实行零招待制度,严禁公款接待和吃请,公务性用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任何村不得产生招待费用。有效杜绝了财务管理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抓好公示,确保村级财务阳光运行。该镇制定了财务定期公示制,规定每年的7月25日和12月25日定为各村全年财务公开日,各村到镇农综站报账前,将本村收支情况在村上公示7日,村民无异议后方可报账,未进行公示的账务,镇农综站一律不予报账;报账后,对财务报账情况再次进行公示,如村民有异议,由村干部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解释,有效杜绝了村级财务不公开和假公开等违纪违规问题。

五、强化监督,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一是民主监督。由村民代表和村三委会成员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里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审计监督。由镇纪委牵头,抽调财政所、镇农综站等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对全镇各村按季度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的财务收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事一议筹资以及惠农补贴资金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和参与会签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并引起村民信访的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保证了村级财务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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