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只有全面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才能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延长县纪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采取“三个强化”有力助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宣教夯实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在9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巡回宣讲,使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电视访谈,采访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各18人,营造了自觉担当“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检查6次,对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出督办函46份,监察建议书16份,限期进行了整改。
强化约谈明确责任。针对各乡镇、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敢于扯开“面子”直面存在问题,县纪委开展定期集体约谈一把手。近日,延长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突击检查,检查围绕上下班纪律、在岗不为、生冷硬推和干部管理四个方面展开,发现上班迟到共计21人次,涉及14个单位;发现生冷硬推涉及4个单位;发现在岗不为共6人涉及7个单位;单位干部管理存在29个问题,涉及28个单位。为此县纪委监察局于7月31日对上述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于8月7召集相关单位一把手召开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大整顿暨集中约谈会议。会上县纪委党风室点名道姓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扶贫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等5家单位一把手汇报了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通过集体约谈,参与约谈单位的“一把手”切身感受到自己肩负的重任。纷纷表示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增强担当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明党的纪律、改进作风,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反腐纠风“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
强化追责形成震慑。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2015年延长县社区管理委员会卫生预防保健站因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县纪委对该案涉案人员处理,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人,其中县卫生局两名领导干部因监管不力构成失职错误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派出宣教文卫系统纪工委书记因未能及时发现防保站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构成失职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经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格追究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