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彻底祛除“四风”顽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修为,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县纪委于年初制定了《关于进行集中学习的通知》并下发至各室(办)、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
《通知》要求,每周一上午8:30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围绕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理论以及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为主。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重点、规律、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工作、案件检查工作、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纠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以及如何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保驾护航的职能;如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如何正确认识纪委工作的地位、作用;如何落实监督制约工作,解决其中存在问题和难点;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使广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大力弘扬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团结工作的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纪委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担起抓党风、促政风和带作风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