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安塞县纪委从督查监管、处置程序、规范管理方面进行了整改,完善了涉案款物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的全程监管。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涉案款物要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交由原款物持有人或原保管人留存,一份随同案卷移送,一份送交案件管理科室备案,一份交由县纪委保管人员随款物备存。要求案件管理科室负责对涉案款物管理过程中的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情况对委局机关办案职能室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整改。
二是严格涉案款物暂扣、管理和处置程序。按照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相关要求,规定不得在初核阶段采取暂扣款物措施,在调查阶段收缴的涉案款物后要在十日内移交财务部门。规范补充了暂予扣留、封存款物的相关清单表格,明确了办公室财务人员为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将保管场所设置在财务室,做到了案件涉案款物的检查、审理、管理的各司其职,确保涉案款物的暂扣、保管、处置的有效分离和合理规范。严格落实涉案款物按程序处理制度。在案件查处结束后,根据案件性质对暂扣的涉案违纪款物及时进行相应处理,凡是属于违纪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等性质的违纪款物,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返还被侵害单位,凡是属于违纪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行贿等性质的违纪款及时上缴国库。案件承办室须在案件调查报告提出涉案款物处置的明确建议,经审理室审理,并在报告中说明,确保涉案款物的暂扣、管理、处置程序规范进行。
三是加强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为了更好地加强涉案款物的规范化管理,要求案管科室对涉案物品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平台。承办室对涉案物品逐案逐物进行编码整理,将涉案款物情况及时移交案管科室,并按规范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台账管理平台,对涉案款物由财务室进行统一严格管理。确保了涉案款物的管理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