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塞县纪委主动前移监督管理关口,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打造成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利器,以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为抓手,牵住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牛鼻子”。
一是不定期抽查,确保事项真实性。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每逢岁末年初,安塞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如实填写一份特别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不定期对所填写的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将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
二是升级考核事项,强化事后追责。从今年开始,安塞县纪委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改版升级,增加了多项个人财产报告项目。要求领导干部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了书面承诺。
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做好报告工作。对抽查核实发现的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对隐瞒不填报、有意假填报的,一律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安塞县,自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实施以来,进一步发挥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使报告制度真正成为安塞县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