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因此成为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安塞县畜牧兽医局以“两个确保”,即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总体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高度重视宣传。以《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产地检疫管理办法》及畜产品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以“科技之春”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鼓乡大舞台”、国内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契机,在农贸市场、大型养殖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广播、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让广大市民知道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从事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畜产品安全意识。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安塞县畜牧局与下属单位和基层畜牧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依据养殖情况,将全县划分为几个片区,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场(户)制度,将监管工作具体到场、到户、到人。
三是认真开展好动物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针为辅,以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村组、规模养殖场(户)等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强化免疫登记、信息报送、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抓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健全应急机制,果断处置疫情。
四是加大对畜牧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全县饲料、兽药、添加剂等经营门店开展督查检查,从经营管理、货源、运输、贮藏、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检查,指导他们建立并完善购、销台账记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规范完善全程记录。一旦发现变质或假冒伪劣产品,立即没收并销毁,并下发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关门整顿。
五是加强饲养环节的监管。第一是规范和完善养殖档案记录,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生产记录、饲料和兽药使用记录,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和弃奶期等规定,逐步建立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第二是加强许可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条件的经营主体方可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件,对已取得许可证的,因场址、环境等发生变化而不达标的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取缔。第三是认真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和屠宰场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第四是严把检疫关口。规范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产地检疫要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是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明的一律不准出栏;运输检疫要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和输出;屠宰检疫要严把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我局常年固定4名工作人员从事生猪定点检疫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对生猪进行检疫和处理,并认真规范填写相关记录,回收耳标,耳标回收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六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采样、送检任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