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9月份以来,安塞区招安镇纪委按照镇党委要求,对全镇封山禁牧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检查,镇纪委强化对禁牧行动的督查督办,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一是明督查,定方式。在集中整治禁牧行动期间,由镇纪委书记牵头的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
二是明区域,严查处。明确禁牧区域,隶属我镇的全部区域均属于封山禁牧区域,严禁放牧,彻底制止乱牧、偷牧、夜牧行为。
三是明责任,严问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禁牧工作第一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督查组对发现责任区存在乱牧、偷牧、夜牧现象,要求立行立改;对禁牧工作推行不力、整改不彻底或工作走过场、责任区出现多次问题反弹的村支部书记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区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问责。第一次被通报批评的,将对村支部书记进行思想教育;第二次被通报批评的,将责令村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被通报批评的,将由镇纪委约谈该责任区驻村干部;第四次被通报批评的,将由镇纪委约谈该责任区驻村片长。
督察组每到一处,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问责制度,为招安镇封山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
截至目前,各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和支部书记都能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镇禁牧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