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安塞区沿河湾纪委深入到村支部内部,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主心骨作用为基础,全面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政治领导。各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从本村的实际情况以及村民的意愿出发,以坚持社会主义为发展方向,积极引导和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村民委员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村级廉政建设。
二是思想领导。要建立良好的村民风貌,必须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广大党员和群众,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四有”要求,严格对照廉洁自律准则这面“镜子”,深入思考,提高党员和群众的党性认识,促进村级廉政建设。
三是在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比如,在民主管理中,村党组织要领导村委会搞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建设,特别要搞好规范村干部行为、反腐倡廉等的制度建设。在民主监督中要推动村务公开,从党内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考核,带动整个村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