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村合并”要求,镰刀湾镇各政村由原先的13个政村,现合并为8个政村,第一书记也由原先的13名减少为8名。为整体提升第一书记工作水平,突出“严”、“实”要求,镰刀湾镇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第一书记管理“五项制度”》,保证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一是落实驻村考勤制度。为解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容易出现的“两头不见人”、“两头管不好”、“工作说不清”等问题,要求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由本镇纪委负责考勤,请假3天以内由所驻村片长负责审批;超过3天(含3天),由所在镇镇长负责审批。对外出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要有1名以上村干部陪同,否则记为缺勤,出勤情况与当月生活、交通补助发放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二是工作例会制度。第一书记每星期一须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工作例会,加强第一书记自我教育和监督管理,交流包扶工作情况,掌握工作动态,指导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驻村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第一书记务必深入、结合群众开展农村工作,每人每月走访不少于10户,每半年与镇村干部共同遍访群众1次,切实摸清村情民意;对代办范围内事项及时开展代办、帮办、上门办,并全力帮助所包扶村解决水、电、路、医、学等热点难点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推进包扶计划作出具体承诺,认真组织实施,接受群众监督,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第一书记任期考核。
四是巡回督查制度。镇纪委采取实地抽查、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抽查1次不在岗的,给予全镇通报;2次不在岗的,向派出单位反馈,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包扶工作成绩一般、群众意见较大的,由县选派办和镇(街道)进行诫勉谈话,要求限期改正,并及时向派出单位通报。
五是廉洁履职制度。从严落实第一书记驻村纪律要求,严禁第一书记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干扰村务破坏团结、迟到早退消极怠工、饮酒玩乐破坏形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作风粗暴刁难群众、接受礼品吃拿卡要、报销费用增加村级负担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组织程序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并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