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精准扶贫深入开展,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制订了《志丹县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对扶贫人员和扶贫项目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实施奖惩机制。该办法对扶贫对象确定、帮扶、脱贫全过程进行量化考核,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了奖惩措施,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单位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实施问责机制,对所承担的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效率低下,未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等16种情形,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办法》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村组,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落实,确保全面实现脱贫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