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法院“三团一制”践行群众路线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志丹县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组建了“三团一制”。组建“刑事案件被告人身危险性评价团”,让评价团全程参与庭审,对全县有重大影响和受到普遍关注的刑事案件以及拟判处非监禁刑尤其是缓刑的被告人身危险性做出评价,以供合议庭在量刑时作为参考。组建“重大民事案件裁判导向评审团”,让评审团全程参与庭审,对争议突出、邻里矛盾严重、当地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形成评审意见供合议庭裁判时参考。组建“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结果评议团”,让评议团对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评议,力求使信访案件处理结果最大程度体现民意。建立“巡回审判制”,深入基层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案件进行一线审判,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行“阳光审判”。

    县法院通过“三团一制”工作的开展,力求将群众的监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马锡五式的“阳光审判”在红都圣地生根并发扬光大,从而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效,全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为建设“三个志丹”保驾护航。
 
志丹县法院“三团一制”践行群众路线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志丹县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组建了“三团一制”。组建“刑事案件被告人身危险性评价团”,让评价团全程参与庭审,对全县有重大影响和受到普遍关注的刑事案件以及拟判处非监禁刑尤其是缓刑的被告人身危险性做出评价,以供合议庭在量刑时作为参考。组建“重大民事案件裁判导向评审团”,让评审团全程参与庭审,对争议突出、邻里矛盾严重、当地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形成评审意见供合议庭裁判时参考。组建“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结果评议团”,让评议团对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评议,力求使信访案件处理结果最大程度体现民意。建立“巡回审判制”,深入基层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案件进行一线审判,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行“阳光审判”。

    县法院通过“三团一制”工作的开展,力求将群众的监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马锡五式的“阳光审判”在红都圣地生根并发扬光大,从而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效,全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为建设“三个志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