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县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从狠抓“三项整改”任务落实破题,综合施策,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开展专题学习,提高认识抓整改。坚持把抓好学习放在“以案促改”的首位并贯穿始终,县委理论中心学习小组先后组织了了4次集中学习,并通过自学与研讨、常态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和扶贫开发战略重要思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市委“以案促改”决策部署。同时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以案促改”专题研讨会,班子成员对照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和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逐一作了交流发言,谈认识、谈体会,表态度、表决心,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通过深入细致地学习,全体县级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进一步助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二、细化任务和措施,夯实责任抓整改。紧扣中省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和实施方案要求,从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等8个方面确定了26项整改任务,并根据具体整改措施,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安排,将26项整改任务细化为76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逐条明确了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充分夯实了责任,梯次有序落实推进,积极进行整改,对亟需解决和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常抓不懈、扎实用力的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三、发力重点工作,精准施策抓整改。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与推动重点工作相结合,针对具体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以案促改、以改促建,实现整改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向发力、相互促进。一是扎实开展警示专题教育。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查找行为偏差,明确整改方向,狠抓整改落实,彻底肃清了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县委先后15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议题34个,建立推行县委对各镇(街道)党委、县直各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点评研判制度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各镇(街道)党委、县直各党委书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月通报、季讲评的重要内容,以严格的考核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县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核实把关,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17年以来,县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共32人,新提拔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共170人。四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审批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凡遇出差、休假、请假、学习等外出情况,都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并建立推行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政务活动报告制度,各常委办公室和人大办、政协办分别于每日下午5时前向县委上报次日领导政务活动,便于县委统筹协调,更好地保证工作高效运转。六是扎实开展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活动。对信访问题线索特别是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案结事了。2016以来,县纪委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35件,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27件,目前全部予以办结。七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累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15次,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起,处理33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21人,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目前已完成首轮91个村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16个部门单位的初次谈话、专题询问、资料查阅等常规巡察工作。八是扎实开展“一桌餐”专项治理。今年以来,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对摸排出的16家经营“一桌餐”的高档小区、写字楼,进行专项检查15次,坚决遏制“吃喝歪风”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