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三转”的抓手方向,在执纪监督方式方法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在教育、监督、制度、管理等措施上得到深入挖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案件查办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召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实质,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通过集中辅导和个别领读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准确把握和善于运用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实质,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县纪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系统、本岗位工作实际,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肃问责力推“两个责任”落实成为新常态。统筹抓好约谈、宣传、培训、查办等工作,传达上级精神、传导履责压力、传授履职技能,让各级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认识到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受到纪律真正严起来、立起来了,自觉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坚决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吴起县纪委监察局针对部分基层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频发等现象,结合“三会一课”制度,为乡村干部敲打“廉政警钟”。结合开展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辅导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县级党政一把手下基层讲廉政党课的契机,认真抓好基层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县纪委抓住节假日利用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县6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发送“四种形态”具体内容、相关要求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况,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相关廉政警语8条。先后深入各镇、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次,开展相关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次,受教育人数达900余人。组织涉农单位干部职工和部分村级干部旁听县法院案件庭审现场1次187人。做到了警示教育常态,逢会讲廉、日常管理谈廉、警示教育倡廉、廉政文化促廉等形式,做到了教育常态化全覆盖。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吴起县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制度》、《吴起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组织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止目前,全县党务公开336期、政务公开550期、村务公开120期。按照约谈程序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吴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14名职工具体请假外出旅游,严格追究责任,给予支部书记、副主任警告处分,13名职工落实第一种形态处理,做到了监督管理精细化,工作中从小事抓起、从日常做起,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细微的、苗头性的错误倾向并及时予以提醒、约谈和处理,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结合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行风政风评议会等,经常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查找干部身上的“毛病”,对症下药,祛除病痛。
四是强化案件查办。结合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贯彻,学习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完善了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做到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其次是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截止目前,全县共实施第一种形态207人,立案审查133起,党政纪处分133人,有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为官不为、为官不廉、为官乱为”的问题得到根除,作风好了,风气正了,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