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吴起县纪委为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纵深,制定切实可行的行风政风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评议活动。
一、坚持评议原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按照“应评尽评”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精神,以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二、注重评议内容,坚决纠正各行各业不正之风
一是是否按照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二是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及“生、冷、硬、推”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三是是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各参评行业和单位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以群众满意、增强获得感作为正确履行职能的评判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讲求评议方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采取“社会评议”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一是社会测评。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在长征广场举行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活动,所参评的部门单位务必参与,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具体形式由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纠风办)将在现场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现场测评。二是综合考评。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风办)根据被测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制度建设、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和阵地建设等情况,结合平时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公开评议结果,建立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一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风办)通报本级评议结果,公布评议结果和等次;二是将评议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各序列排名为“较差”等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三是县纪委将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政府、上一级纪委、监察局,参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抄报组织人事部门。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定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建议有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四是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风办)将评议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原汁原味的归类整理,反馈给被测评部门(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各部门(单位)对个性问题以及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予以立即纠正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限期纠正。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章立制,建立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五、严格评议要求,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扎实开展
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紧密结合,与解决部门行业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紧密结合,采取“四个统一”,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即:统一领导。全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领导必须亲自抓,要对本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抽调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好评议基础工作;统一认识。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在作风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要健全党委(组)负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纪委负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监督,加强汇报交流,积极争取工作支持;统一措施。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并重,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加以解决;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完善和创新;统一要求。参评单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评议和考核的人员,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在参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评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单位,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