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起县纪委监委着力在监督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上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吴起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全县“九项重点工作”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为机关各监督部门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纪委(纪工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供了遵循。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县委部署的“加强政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扫黑除恶、大力招商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提升民生福祉”等九项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并从目标、原则、重点、措施和要求五个方面逐一进行明确。
《实施意见》要求,对“九项重点工作”的工作进度、落实成效、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督,要突出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重点监督相关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发现和纠正履职不力、失职失责、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作风问题及吃拿卡要、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乱作为腐败问题。
《实施意见》规定了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源头监督、问题线索收集、开展谈话、从严查处问责等7种监督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九项重点工作”的日常监督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承担,各镇(街)纪委(纪工委)、相关(部)室做好配合落实。并要求机关各有关(室)部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作,深入研究工作,完善监督举措,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内部问责,推动“九项重点工作”的日常监督有力有序开展,为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