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起县纪委监委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国家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派出镇(街道)监察组的设置步骤、目标任务、人员配备、职能职责、监察权限、监察范围等。 于9月9日完成了全县8镇1街道派出监察机构组建、挂牌、人员配备工作,标志着吴起县监委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迈出关键一步,对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奠定了结实的基础 。
新成立的镇(街道)监察组,将与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对县监委负责,接受县监委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县监委授权,可行使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四项调查措施,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则由县监委统一办理,镇(街道)监察组不得使用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