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麻洞川镇纪委对全镇村级“三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大检查时,发现麻洞川镇一村存在违规套取、侵占国家退耕还林、粮食直补、重点公益林兑现资金的问题。挽回经济损失85211元。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麻洞川镇纪委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全镇10个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督查工作开展不久就发现,2006年1月至2020年7月,2006年1月至2020年7月,原村主任石某某、李某某、监委会主任王某某、会计石某某等6人存在违规套取侵占国家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公益林兑现资金等问题;原村党支部书记殷某某、张某某、监委会主任李某某等4人存在不正确履职工作职责的问题。经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请镇党委同意,对石某某等10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石某某等6人违规套取侵占国家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公益林兑现资金等,造成不良影响,属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行为;殷某某等4人在任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该村原任村干部侵占套取国家粮食直补等兑现资金,造成不良影响,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决定给予殷某某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石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某某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某等2人进行适当处理,实施诫勉谈话。
今年以来,麻洞川镇在村级“三资”管理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共查处惠农惠民方面问题1起1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2起8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94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