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纪检监察组深入区住建局 对住建系统单位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4日   

10月23日,宝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塔区监察委员会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在组长贺东军同志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对宝塔区住建局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走访调研。住建系统的单位较多、在城市内位置分散,为了在一天内走访全部单位,纪检监察组中午不休息、行程紧凑、目标明确,面对住建局陪同人员稍作休息的提醒,贺东军组长说:我们已经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今天深入住建局系统各单位主要是为了亮明我们的身份,认认门认认人,为以后的纪律检查和廉政建设打好基础,一天内走访完全部单位也不影响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监察组先后走访调研了区质监站、开发公司、一建公司、二建公司、三产建设安置中心等12个单位。

每到一处,监察组都认真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基本情况的汇报,并对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情况、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问询和检查。在区质监站,监察组强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住建局的重点工作,质监站也是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点,希望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在住建系统中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在区三产建设安置中心,监察组了解到该中心能够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完成了3500户5500套房的拆迁安置工作,实现安置工作“零非访、零遗漏、零误差、零投诉”,检查组对其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贺东军组长指出,安置工作惠及千家万户,关系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三产建设中心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群众安居为出发点,在拆迁安置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使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在与住建系统各单位座谈时,纪检监察组警示提醒住建局党员领导干部:一是党员领导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党政一把手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提升班子整体合力;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及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五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务必如实报告;六是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创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宝塔区纪检监察组深入区住建局 对住建系统单位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    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0月23日,宝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塔区监察委员会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在组长贺东军同志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对宝塔区住建局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走访调研。住建系统的单位较多、在城市内位置分散,为了在一天内走访全部单位,纪检监察组中午不休息、行程紧凑、目标明确,面对住建局陪同人员稍作休息的提醒,贺东军组长说:我们已经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今天深入住建局系统各单位主要是为了亮明我们的身份,认认门认认人,为以后的纪律检查和廉政建设打好基础,一天内走访完全部单位也不影响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监察组先后走访调研了区质监站、开发公司、一建公司、二建公司、三产建设安置中心等12个单位。

每到一处,监察组都认真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基本情况的汇报,并对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情况、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问询和检查。在区质监站,监察组强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住建局的重点工作,质监站也是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点,希望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在住建系统中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在区三产建设安置中心,监察组了解到该中心能够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完成了3500户5500套房的拆迁安置工作,实现安置工作“零非访、零遗漏、零误差、零投诉”,检查组对其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贺东军组长指出,安置工作惠及千家万户,关系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三产建设中心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群众安居为出发点,在拆迁安置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使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在与住建系统各单位座谈时,纪检监察组警示提醒住建局党员领导干部:一是党员领导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党政一把手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提升班子整体合力;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及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五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务必如实报告;六是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创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