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4月4日,川口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节日期间的纪律作风要求再次做出提醒,倡导全乡干部职工移风易俗树新风,清廉文明过清明。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文明祭扫。全体领导干部要以清明节缅怀先烈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美德,廉洁修身,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
乡纪委提醒,一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祭祀扫墓、探亲访友;二禁借祭扫之名公款吃喝,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三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四禁党员干部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五禁祭祀扫墓铺张浪费,在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六禁工作时间进行祭扫活动;七禁值班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八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九禁使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十禁违反《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
根据会议安排,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将对全乡各站所、各村村干部、党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对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将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