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林业局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0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宝塔区林业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向系统各单位印发《宝塔区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突出宣教重点。聚焦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涉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人员、林农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重点围绕在林区涉林产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造林工程招投标等黑恶势力人员,通过加大宣传让群众明白其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将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相结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 “6.26禁毒日”“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乡镇、群众聚居区、林区交通要道等地段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四是建立排查线索管理制度。下发《中共延安市宝塔区林业局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涉黑涉恶在林业方面的7种表现形式。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由专人及时把案件线索报告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宝塔区林业局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宝塔区林业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向系统各单位印发《宝塔区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突出宣教重点。聚焦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涉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人员、林农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重点围绕在林区涉林产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造林工程招投标等黑恶势力人员,通过加大宣传让群众明白其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将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相结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 “6.26禁毒日”“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乡镇、群众聚居区、林区交通要道等地段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四是建立排查线索管理制度。下发《中共延安市宝塔区林业局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涉黑涉恶在林业方面的7种表现形式。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由专人及时把案件线索报告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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