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洞川乡纪委对辖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督查中发现,麻洞川一村存在违规使用公款的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235元。
今年,按照区纪委及乡党委的安排部署,麻洞川乡纪委深入推进辖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同时,加大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以严而实的工作作风,有效杜绝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在督查中发现,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殷某某、村主任石某某、监委会主任王某某于2013年6月至11月,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经请示乡党委,对殷某某等3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殷某某等3人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等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决定给予殷某某、石某某、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据了解,今年以来,麻洞川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2起6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3139元。
通过严肃的查处问责,一些基层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能够严格按照村级“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工作流程,执行规定程序,不违规矩、不越底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干群关系明显缓和,村级事务更加透明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