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塔区仲裁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参观学习,重温边区审判历史,使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红色司法理念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列队登上法院山,走进窑洞,走进老一辈司法工作者生活、战斗过的地方,亲身体会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创造出灿烂司法文化的历程,感受边区法官亲民、爱民的司法理念。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与图文资料,对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的边区优秀司法传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精神,把“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司法为民、案结事了”的边区优秀司法理念贯穿于仲裁工作的全过程,以务实的精神、热情的态度、公正的审判展示新时期圣地仲裁人员的优秀品质。
宝塔区仲裁院院长周新建说:“‘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于中华苏维埃边区审判时期,是延安精神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再现,体现了我党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了执法为民、案结事了的根本价值追求。它产生于乡土社会,迎合了乡土社会的司法需求。”
当前,我国经历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群众在思想观念上虽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广大农村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还比较明显。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在审判实践中传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深刻内涵,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进一步弘扬延安精神,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思想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勇争第一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司法工作者的良好职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