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宝塔区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集中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润洲对《条例》新增和修改部分进行了逐条解读,分析了此次《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特点,并对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加详实、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新《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尤其是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调整增加了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对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会议强调,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好用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原原本本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研读,切实学深悟透,特别是新增和修改的部分,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二是要联系实际学。新修订《条例》增加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因此,机关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建设平安宝塔、法治宝塔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更好地致力于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三是要带着敬畏之心学。《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