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三措并举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7日   

近年来,宝塔区纪委坚持挺纪在前,落实三项措施加大酒驾、醉驾问题查处力度。据统计,2017年以来共查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15人,其中党内警告4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0人。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利用大数据库,不定期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接,互通信息,全面筛选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问题,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涉及宝塔区人员一律梳理登记,对其个人信息详细核实,属于党员或公职人员的,由区纪委案管室进行问题线索批办,明确主办责任并限期办理,做到快查快结。

坚持问题严查快处。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接,凡是经过公安处罚或法院判决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区纪委审理室找当事人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错误认识,并依据行政处罚书或判决书定性量纪,作出处理。例如,柳林镇秋树塔村党员马某,于2016年8月17日21时20分,酒后驾驶无号大江牌三轮摩托,造成交通事故,依据区法院判决书,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万花乡毗圪堵村党员高某,于2017年3月23日21时30分,醉酒驾驶小轿车被交警查扣,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身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形成警示震慑。对已处理的党员干部,按程序宣布送达,并在本系统全体党员会上通报公检法纪处理情况,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教的目的,从源头遏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宝塔区:三措并举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07日

近年来,宝塔区纪委坚持挺纪在前,落实三项措施加大酒驾、醉驾问题查处力度。据统计,2017年以来共查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15人,其中党内警告4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0人。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利用大数据库,不定期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接,互通信息,全面筛选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问题,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涉及宝塔区人员一律梳理登记,对其个人信息详细核实,属于党员或公职人员的,由区纪委案管室进行问题线索批办,明确主办责任并限期办理,做到快查快结。

坚持问题严查快处。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接,凡是经过公安处罚或法院判决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区纪委审理室找当事人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错误认识,并依据行政处罚书或判决书定性量纪,作出处理。例如,柳林镇秋树塔村党员马某,于2016年8月17日21时20分,酒后驾驶无号大江牌三轮摩托,造成交通事故,依据区法院判决书,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万花乡毗圪堵村党员高某,于2017年3月23日21时30分,醉酒驾驶小轿车被交警查扣,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身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形成警示震慑。对已处理的党员干部,按程序宣布送达,并在本系统全体党员会上通报公检法纪处理情况,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教的目的,从源头遏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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