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30日,宝塔区委巡察办安排6个巡察组对首轮被巡察的1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反馈,传达区委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巡察发现,12个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执行不力,担当意识不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长效扶贫措施办法不多,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党员在党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在国有资产、工程管理和项目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
反馈期间,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景堂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全过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清单,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明确责任分工,以巡察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不回避、不遮掩,限期整改到位,巡察组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督促整改。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条整改,对重要问题将亲自牵头、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