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宝塔区砖窑湾镇严格按照区纪委要求,积极宣传,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位。明确由镇纪委统筹负责全镇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备案监督工作。镇纪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制度宣传到位,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认识到位。及时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了市、区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形式和报告时限,深刻领会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项要求。
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到位。镇纪委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与镇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截止目前,今年全镇已有3名党员干部进行事项申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