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实施2017年度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任务。
根据《延安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 结合宝塔区实际,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分配程序、坚持分配标准,将于10月下旬起向持有宝塔区城镇户口、中等偏下收入、无房户或住房困难的家庭配售保障住房七百多套,其中配租型保障房源有一百三十套,位于南二十里铺小南沟,其余房源位于金岳小区和杨家岭嘉陵檍树小区,分配范围涉及宝塔办、凤凰办、南市办、桥沟办和柳林镇等宝塔区范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
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已形成合力,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社区人员正在对管辖区的轮候申请人进行资料审核、首次公示,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书面告知。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第二次公示。最终由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核准、第三次公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符合租赁型保障房条件的申请家庭建档并进入分配程序。本次分配将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支部书记表示,党员干部不仅要学好十九大提升宗旨意识,更要执行好十九大,做党中央政策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实现宝塔区租赁型保障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