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2日   
近日,宝塔区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宝塔区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十不准”即不准迟到早退,串岗溜岗;不准在上班时间网上购物、玩游戏、看影视剧等;不准在开会期间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生冷硬、慵懒散现象;不准擅自参加公务活动;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说情、打招呼;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准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不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准散布有损区委、区政府及单位形象的言论。
    “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即雷厉风行、闻风而动、立说立办、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争创一流。
    “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内容具体,简便易行。为推动落实,区纪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迅速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宝塔区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02日
近日,宝塔区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宝塔区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十不准”即不准迟到早退,串岗溜岗;不准在上班时间网上购物、玩游戏、看影视剧等;不准在开会期间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生冷硬、慵懒散现象;不准擅自参加公务活动;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说情、打招呼;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准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不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准散布有损区委、区政府及单位形象的言论。
    “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即雷厉风行、闻风而动、立说立办、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争创一流。
    “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内容具体,简便易行。为推动落实,区纪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迅速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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