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临镇中心卫生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30日   

2016年6月22日下午,临镇中心卫生院在会议室召开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临镇中心卫生院支部书记、院长姬超宇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和职工参加。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兴衰存亡,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的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要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要正视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忧患意识。尤其是每一位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准则》、《条例》,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发现问题,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信号”,努力从群众的情绪变化中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从群众的各种议论中找准改进工作的突破口,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才能确保政令畅通和政策落实。将党员干部的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才能有效控制违法违纪的苗头发生,因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最后,院长姬超宇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临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工作实际,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行业新风,规范执业行为。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廉洁行医。

三、绝不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变相回扣、提成。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 不多收费、乱收费。

四、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践行“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核心价值观,提高服务质量。

五、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训斥、刁难患者及家属。尊重患者及家属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七、牢记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弘扬文明,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

八、不以各种喜庆事宜收敛财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行活动。

九、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开拓创新、务实为民。

宝塔区临镇中心卫生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2016年6月22日下午,临镇中心卫生院在会议室召开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临镇中心卫生院支部书记、院长姬超宇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和职工参加。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兴衰存亡,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的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要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要正视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忧患意识。尤其是每一位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准则》、《条例》,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发现问题,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信号”,努力从群众的情绪变化中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从群众的各种议论中找准改进工作的突破口,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才能确保政令畅通和政策落实。将党员干部的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才能有效控制违法违纪的苗头发生,因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最后,院长姬超宇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临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工作实际,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行业新风,规范执业行为。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廉洁行医。

三、绝不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变相回扣、提成。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 不多收费、乱收费。

四、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践行“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核心价值观,提高服务质量。

五、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训斥、刁难患者及家属。尊重患者及家属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七、牢记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弘扬文明,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

八、不以各种喜庆事宜收敛财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行活动。

九、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开拓创新、务实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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