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25日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宝塔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深化“三转”,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敢担当 主体责任落地有声

宝塔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对14件重大信访问题和重要案件亲自批示、督办并听取汇报,组织19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区纪委先后三轮对各乡镇、部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不力,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6个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的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系统违纪问题多发的教育局党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信访矛盾相对集中的柳林、桥沟、李渠三个乡镇(办事处)派驻工作组,集中解决矛盾问题,倒逼全区各级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的主体责任得到有力落实。

刹歪风 持续发力纠正“四风”

2015年,宝塔区纪委紧盯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节前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强化通报震慑,狠刹节日不正之风,保持高压态势。全区纪委机关全年组织性明察暗访22次,各派出机构进行明察暗访60余次,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6起,处理人员11人,其中解聘1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谈话5人、警示训诫3人;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单位48个、干部职工37人,在《延安日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批11人,在全区通报4批26人,约谈负主体责任的单位领导13名,对违纪人员诫勉谈话19人、警示训诫18人。

抓源头 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提升

2015年,宝塔区以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未纳入会计集中结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小金库、灾后重建项目及资金管理四项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区611个村组财务进行了集中审计,及时对村两委会换届中财务移交慢、审计进度慢的5个乡镇乡镇长进行了约谈。制定出台了加强“三资”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8项制度,理顺了“三资”管理机制,在180个村启动了“三资”清理和登记试点工作;对115个未纳入会计集中结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1个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和整改,并对未纳入集中结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议;对273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了财务收支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经营性房屋租赁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督查,累计回租赁资金2750.65万元;对13个乡镇、5个办事处和10个部门涉及灾后重建项目及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乡镇退回结余的补助资金1764万元,帮助化解了柳林镇太冲沟、克莱沟等村组的8起矛盾纠纷。同时,进一步巩固“吃空饷”专项治理,对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

严执纪 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加大

完善了三级信访举报网络,畅通信访民情直通车、12388热线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重新调整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健全完善了信访矛盾调查处理机制。建立了以纪检、组织、政法、公检法、审计、财政、人社、信访等单位为成员的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实现了案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19件,初核283件,了结163件,立案120件,党纪处分122人,政纪处分23人,其中双重处分1人,涉及科级干部18人。其中委、局自办案件62件,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81.02万元。同时,对10起典型案例予以全区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对市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45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

强教育 抓实抓细廉政教育

坚持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完善了《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宝塔区领导干部家属、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24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任前谈话,对换届后新产生的三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坚持警示教育常抓不懈。组织观看了中纪委宣传部制作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和纪委干部作风内参片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新换届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馆,组织全区4989名在岗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知识学习测试,达到以案促教、以学促教的目的;编写了《作风建设法规制度摘编》,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3500册,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和廉洁履职意识。

坚持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各个层面。在村组、街道社区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方式向全区3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在市中心各大商场、门店、学校、医院的12处电子屏进行了廉政文化宣传。在中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69篇,在宝塔廉政网更新上传信息182条,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抓管理 全面深化落实“三转”要求

宝塔区委、区政府全力保障和支持纪委“三转”, 对纪委办公室进行了升格,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科室增加到9个,占到机构和编制总数的70%,纪委人员力量继续向监督和办案一线倾斜,监督执纪力量明显增强;向东新区派驻了纪检组、监察室,将“党群及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更名为“党群纪工委(监察室)”,新成立“街道办纪工委、监察室”和产业园区纪检组(监察室);在万花中学建立了固定办案谈话室,实现了纪律审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三个纪检监察室配备了照像机、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安排8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到区纪委各科室跟班学习,持续坚持周五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宝塔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时间:2016年02月25日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宝塔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深化“三转”,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敢担当 主体责任落地有声

宝塔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对14件重大信访问题和重要案件亲自批示、督办并听取汇报,组织19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区纪委先后三轮对各乡镇、部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不力,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6个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的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系统违纪问题多发的教育局党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信访矛盾相对集中的柳林、桥沟、李渠三个乡镇(办事处)派驻工作组,集中解决矛盾问题,倒逼全区各级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的主体责任得到有力落实。

刹歪风 持续发力纠正“四风”

2015年,宝塔区纪委紧盯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节前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强化通报震慑,狠刹节日不正之风,保持高压态势。全区纪委机关全年组织性明察暗访22次,各派出机构进行明察暗访60余次,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6起,处理人员11人,其中解聘1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谈话5人、警示训诫3人;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单位48个、干部职工37人,在《延安日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批11人,在全区通报4批26人,约谈负主体责任的单位领导13名,对违纪人员诫勉谈话19人、警示训诫18人。

抓源头 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提升

2015年,宝塔区以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未纳入会计集中结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小金库、灾后重建项目及资金管理四项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区611个村组财务进行了集中审计,及时对村两委会换届中财务移交慢、审计进度慢的5个乡镇乡镇长进行了约谈。制定出台了加强“三资”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8项制度,理顺了“三资”管理机制,在180个村启动了“三资”清理和登记试点工作;对115个未纳入会计集中结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1个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和整改,并对未纳入集中结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议;对273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了财务收支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经营性房屋租赁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督查,累计回租赁资金2750.65万元;对13个乡镇、5个办事处和10个部门涉及灾后重建项目及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乡镇退回结余的补助资金1764万元,帮助化解了柳林镇太冲沟、克莱沟等村组的8起矛盾纠纷。同时,进一步巩固“吃空饷”专项治理,对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

严执纪 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加大

完善了三级信访举报网络,畅通信访民情直通车、12388热线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重新调整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健全完善了信访矛盾调查处理机制。建立了以纪检、组织、政法、公检法、审计、财政、人社、信访等单位为成员的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实现了案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19件,初核283件,了结163件,立案120件,党纪处分122人,政纪处分23人,其中双重处分1人,涉及科级干部18人。其中委、局自办案件62件,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81.02万元。同时,对10起典型案例予以全区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对市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45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

强教育 抓实抓细廉政教育

坚持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完善了《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宝塔区领导干部家属、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24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任前谈话,对换届后新产生的三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坚持警示教育常抓不懈。组织观看了中纪委宣传部制作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和纪委干部作风内参片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新换届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馆,组织全区4989名在岗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知识学习测试,达到以案促教、以学促教的目的;编写了《作风建设法规制度摘编》,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3500册,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和廉洁履职意识。

坚持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各个层面。在村组、街道社区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方式向全区3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在市中心各大商场、门店、学校、医院的12处电子屏进行了廉政文化宣传。在中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69篇,在宝塔廉政网更新上传信息182条,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抓管理 全面深化落实“三转”要求

宝塔区委、区政府全力保障和支持纪委“三转”, 对纪委办公室进行了升格,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科室增加到9个,占到机构和编制总数的70%,纪委人员力量继续向监督和办案一线倾斜,监督执纪力量明显增强;向东新区派驻了纪检组、监察室,将“党群及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更名为“党群纪工委(监察室)”,新成立“街道办纪工委、监察室”和产业园区纪检组(监察室);在万花中学建立了固定办案谈话室,实现了纪律审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三个纪检监察室配备了照像机、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安排8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到区纪委各科室跟班学习,持续坚持周五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