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近日,经宝塔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制定下发了《宝塔区推进“清廉宝塔”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清廉宝塔”。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意见》指出,构建“清廉宝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实施意见和《廉政准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纠正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全力打造崇廉倡俭、风清气正的新宝塔。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清廉宝塔”按照“十要十不要”(一要令行禁止,不要自行其是;二要清正廉洁,不要贪污腐化;三要发扬民主,不要独断专行;四要深入基层,不要脱离群众;五要勇于担当,不要推诿扯皮;六要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浪费;七要秉公办事,不要吃拿卡要;八要公私分明,不要假公济私;九要真抓实干,不要弄虚作假;十要情趣健康,不要玩物丧志)的总体要求,从机关、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四个层面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设制度严密、权力透明、干部勤廉、群众信任的党政机关。“清廉街道、清廉社区”建设以便民服务为重点,强化社区干部为民意识、服务意识,深化居务、事务公开,推进社区民主管理,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公开办事程序,建设利民便民、为民服务的群众满意社区。“清廉乡镇”建设以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格乡(镇)村两级干部管理,强化农村“三资”监管,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建设亲民爱民、服务基层的服务型乡(镇)政府。“清廉村组”建设以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为重点,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两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等制度,拓宽村务监督渠道,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建设民主富裕和谐新农村。
三是明确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延安精神再教育活动、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千名干部下农村,改进作风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实施意见,助力“清廉宝塔”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领导示廉、岗位守廉、案例警廉、文化倡廉、制度强廉“五廉”教育活动,助推“清廉宝塔”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徇私舞弊及“空中飞人”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接待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务用车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公款旅游专项治理等“七项专项治理”, 提升“清廉宝塔”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创新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夯实“清廉宝塔”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治本的基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延办案力量,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各项制度和警示训诫三项制度,保障“清廉宝塔”建设,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四是明确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区委办主任任副组长的推进“清廉宝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宝塔”的目的意义、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清廉宝塔”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建设“清廉宝塔”的良好舆论氛围;注重联系实际。把推进“清廉宝塔”建设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区重点工作相结合,从每一名干部抓起、从日常工作抓起、从每一件小事抓起,切实抓出成效;加强监督检查。区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并把该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