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理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延安市财政局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安排,于5月至7月间在全局开展了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工作。
整治简政放权是四个专项治理之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中的一项工作。按照《方案》安排,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4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目前整治简政放权的自查自纠工作已完成,并形成了工作总结和问题台账。
市财政局为检查是否存在放权不到位等问题,对权力责任清单中共计四类21项权力事项逐项进行了梳理排查。权力清单共涉及综合、采购、会计和监督检查四个科室,各科室就其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力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经查,市财政局21项权力事项中有19项已下放或是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的共性权力,2项按法律法规及业务办理需要不能下放。通过本次整治简政放权工作,强化了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制度,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活力,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