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脱贫工作,市教育局特制定《教育脱贫工作考核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针对教育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落实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现象、“特岗教师”招聘政策向贫困户大学生倾斜落实情况、高校对贫困地区的招生倾斜政策落实情况、贫困地区教育基础条件改善、教师培养培训和交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比例、驻村包扶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等9项重点工作内容,对局办公室、人事科、规划与资金管理科、基础教育科、继续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教育督导室、中小学营养健康指导站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个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采取月报告、半年小结、年度总考评的考核方式。
通过开展教育精准脱贫工作考核,促使各科室把教育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 “一号工程”,切实增强行动自觉,进一步落实精准脱贫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重点工作,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