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纪委以彻底“转”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8日   

近日,延安大学纪委监察处坚决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和省高教工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转职能方面,延安大学纪委监察处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通过扎实梳理全校七大类191项管理制度,清理、退出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21个。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人一清单,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使党委、纪委、各级领导干部清楚明白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在转方式方面,聚焦“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对检查者的再检查”职责,坚决改变过去“运动员”与“裁判员”角色错位。同时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一是下发《廉政提醒书》,经常提醒主责部门和各级干部廉洁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对涉及人财物、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职称评聘等重点领域的干部加强针对性的党纪法规教育。对这些领域必须事前报备工作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事后报备工作总结,纪委坚持有信有访必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三是充分发挥《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的监督作用,不再参与基建维修、招标采购具体业务环节。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成立了“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原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纪检机构调整为延安大学纪委派出机构。

在转作风方面,强化自身监督,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过硬作风打造纪检铁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工作规程。

延安大学纪委以彻底“转”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近日,延安大学纪委监察处坚决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和省高教工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转职能方面,延安大学纪委监察处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通过扎实梳理全校七大类191项管理制度,清理、退出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21个。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人一清单,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使党委、纪委、各级领导干部清楚明白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在转方式方面,聚焦“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对检查者的再检查”职责,坚决改变过去“运动员”与“裁判员”角色错位。同时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一是下发《廉政提醒书》,经常提醒主责部门和各级干部廉洁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对涉及人财物、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职称评聘等重点领域的干部加强针对性的党纪法规教育。对这些领域必须事前报备工作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事后报备工作总结,纪委坚持有信有访必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三是充分发挥《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的监督作用,不再参与基建维修、招标采购具体业务环节。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成立了“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原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纪检机构调整为延安大学纪委派出机构。

在转作风方面,强化自身监督,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过硬作风打造纪检铁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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