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审计局注重实践与探索 不断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刘家义审计长曾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实践证明,加强以规范审计权利行使为核心的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严肃惩治腐败,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是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和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的坚强保障。

近年来,延安市审计局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践中注重调研、积极探索、认真推行,先后制定了《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个人动态管理档案制度》、《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

近期,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全面调研总结和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和“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完善已有的制度”的要求,对已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修订整合,形成新的更具系统性、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并在全局广泛征求意见和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审定后加以推行。

《办法》共四章十一条,分为总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任务和责任落实、附则。《办法》在突出制度的系统性方面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追究与《延安市审计局问责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在增强操作性方面,将原有《廉政风险防控个人动态管理档案制度》中规定的十二张登记表简化为两张;在强化针对性方面,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事项,将制度实施前的廉政风险研判和制度实施情况的廉政风险评判纳入预警和动态管理;在提高实用性方面,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教育预防、制度控制、技术防范、预警和动态管理的工作责任做了明确划分。

延安市审计局注重实践与探索 不断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07日

刘家义审计长曾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实践证明,加强以规范审计权利行使为核心的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严肃惩治腐败,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是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和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的坚强保障。

近年来,延安市审计局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践中注重调研、积极探索、认真推行,先后制定了《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个人动态管理档案制度》、《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

近期,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全面调研总结和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和“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完善已有的制度”的要求,对已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修订整合,形成新的更具系统性、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延安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并在全局广泛征求意见和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审定后加以推行。

《办法》共四章十一条,分为总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任务和责任落实、附则。《办法》在突出制度的系统性方面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追究与《延安市审计局问责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在增强操作性方面,将原有《廉政风险防控个人动态管理档案制度》中规定的十二张登记表简化为两张;在强化针对性方面,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事项,将制度实施前的廉政风险研判和制度实施情况的廉政风险评判纳入预警和动态管理;在提高实用性方面,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教育预防、制度控制、技术防范、预警和动态管理的工作责任做了明确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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