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根据市纪委关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6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召开党员民警大会,动员部署全市开展专项整治。会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立即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实施细则,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起了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重点针对县分局基层所队,特别是执法部门和承担群众办事办证窗口单位的民警和辅警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不作为、慢作为,利用执法办案、办事办证等手中权力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违规扣押收费、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利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等“小官贪腐”案件。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纪工委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公安机关,重点对群众反映基层公安机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先后成立组织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力量不减、力度不变、标准不降。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通过严肃专项整治,使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公安民警执法行为得到了规范,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营环境,为公安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