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纪工委深入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6日   

今年以来,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市水务局派出机构扎实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责任落实到位。召开了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部署,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必要性的认识;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谢瑞霞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日常事务,保障组织领导;在充分调查和统筹研究的基础上,筹划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水行政审批、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专项整治真正实质上的开展。

二是广开举报渠道,鼓励人人参与监督。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意见箱,开通了水利网站举报平台,发放了调查问卷,全面受理腐败问题的举报,方便了职工群众的举报;深入部分县区、生产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对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遵守《延安市涉水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和检查验收廉政规定(试行)》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征求政风行风和效能问题的反映,了解涉水技术审查、行政审批、检查验收各项工作是否公正、廉洁、依法进行,涉及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和现场费,向基层、实施项目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等行为,从源头上发现问题线索;由局纪工委统一组织、统一地点,纪工委书记亲自主持,局直各单位、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分时段、分场次观看了《当前干部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内参片,既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又有效引导群众人人参与监督,发现和揭露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以问题倒逼整治,以整治体现效果。

三是全面摸排甄别,突出关键领域。持续加强纪律作风督查。5月中旬以来,局党委安排开展了为期2个半月的集中作风整顿工作,分学习教育、整顿提高、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制定出台了《市直水务系统作风整顿量化考核办法》,将作风建设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评,比例占年度目标责任共性目标总分的40%。局作风办坚持每周检查一次,持续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在大厅电子屏幕上予以通报;对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水行政审批、技术评审、财经纪律等关键领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摸排检查。由局纪工委牵头,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发放问卷、个别谈话、现场踏勘等方式,对直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重点水源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水利行政审批效能、涉水技术评审和检查验收廉政规定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查找各单位在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十二个严禁”和财务报账“五笔会签”制度、资金预算支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一个口进、一个口出”原则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涉水技术评审和检查验收工作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局纪工委。

四是强化自我纠错,整改不遗余力。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以不同形式在全局通报5次,点名道姓批评13人,作出书面检查6人,警示提醒3人。对直属单位一名职工,因请假到期后无故长期不上班,单位多次联系未果,对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做下编处理。对迟到早退、干与工作无关系的,各单位也给予罚款;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报账“五笔会签”制度打折扣、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令纠错,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清理个人违规长期借款4万余元,警示提醒3人,警示训诫1人,政纪处分1人,党纪处分2人;认真处理信访件,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收到两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某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老干部抚恤金、丧葬费不及时结算、发放问题,纪工委监察室找本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谈话3次,并督促限一周内办结了该问题线索。另外一件,正在调查核实过程中。

今后我们将本着“大浪淘沙”的精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让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切实让职工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果。

市水务局纪工委深入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今年以来,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市水务局派出机构扎实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责任落实到位。召开了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部署,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必要性的认识;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谢瑞霞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日常事务,保障组织领导;在充分调查和统筹研究的基础上,筹划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水行政审批、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专项整治真正实质上的开展。

二是广开举报渠道,鼓励人人参与监督。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意见箱,开通了水利网站举报平台,发放了调查问卷,全面受理腐败问题的举报,方便了职工群众的举报;深入部分县区、生产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对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遵守《延安市涉水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和检查验收廉政规定(试行)》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征求政风行风和效能问题的反映,了解涉水技术审查、行政审批、检查验收各项工作是否公正、廉洁、依法进行,涉及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和现场费,向基层、实施项目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等行为,从源头上发现问题线索;由局纪工委统一组织、统一地点,纪工委书记亲自主持,局直各单位、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分时段、分场次观看了《当前干部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内参片,既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又有效引导群众人人参与监督,发现和揭露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以问题倒逼整治,以整治体现效果。

三是全面摸排甄别,突出关键领域。持续加强纪律作风督查。5月中旬以来,局党委安排开展了为期2个半月的集中作风整顿工作,分学习教育、整顿提高、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制定出台了《市直水务系统作风整顿量化考核办法》,将作风建设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评,比例占年度目标责任共性目标总分的40%。局作风办坚持每周检查一次,持续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在大厅电子屏幕上予以通报;对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水行政审批、技术评审、财经纪律等关键领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摸排检查。由局纪工委牵头,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发放问卷、个别谈话、现场踏勘等方式,对直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重点水源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水利行政审批效能、涉水技术评审和检查验收廉政规定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查找各单位在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十二个严禁”和财务报账“五笔会签”制度、资金预算支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一个口进、一个口出”原则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涉水技术评审和检查验收工作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局纪工委。

四是强化自我纠错,整改不遗余力。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以不同形式在全局通报5次,点名道姓批评13人,作出书面检查6人,警示提醒3人。对直属单位一名职工,因请假到期后无故长期不上班,单位多次联系未果,对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做下编处理。对迟到早退、干与工作无关系的,各单位也给予罚款;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报账“五笔会签”制度打折扣、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令纠错,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清理个人违规长期借款4万余元,警示提醒3人,警示训诫1人,政纪处分1人,党纪处分2人;认真处理信访件,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收到两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某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老干部抚恤金、丧葬费不及时结算、发放问题,纪工委监察室找本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谈话3次,并督促限一周内办结了该问题线索。另外一件,正在调查核实过程中。

今后我们将本着“大浪淘沙”的精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让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切实让职工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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