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剪影
五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努力保持延安精神时代光彩,维护圣地延安良好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严惩违纪行为,五年给予党政纪处分4964人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省纪委部署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步伐不停。2010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301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959件,立案4889件,结案48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64人(县处级干部69人),其中党纪处分4242人,政纪处分92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5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安塞县政府原副县长高功斌、劳山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南建洲、甘泉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志秀、甘泉县公安局原局长王昌平、市土地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郭斌、市煤炭经销(出口)公司副经理刘建会、延安啤酒厂留守处原主任师文厚等一批有影响的腐败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维护了党章党纪党规的尊严和权威。
持续改进作风,力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净化政治生态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布纪律要求,通过异地交叉、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查处曝光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力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自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开展检查626次,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681个,处理1206人,党政纪处理172人(其中县处级6人),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9次221起416人。特别是今年以来,每季度通过明察暗访拍摄作风问题《内参片》并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播放,严格督促相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坚持把评判党风政风的权力交给人民群众,创新工作机制,倒逼作风改进,开办《百姓问政》电视直播栏目,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接受群众代表质询,目前已就“停车难”、“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主题播出7期,反响良好,群众欢迎。
直面群众期盼,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面群众诉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每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了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会所中的歪风,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39项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收集到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006件,立案275件,结案240件,给予党纪处分240人,政纪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挽回经济损失341.3万元,市纪委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7批次42起,促使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创新制度机制,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约束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教育引导、制度约束作为构建“不想腐”“不能腐”的基础和根本,充分挖掘延安特有的红色革命文化资源,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组织编印了《厉行廉洁政治——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厉行廉洁政治史料选编》,建立了延安监狱、红石岩监狱两个全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命名延安革命纪念馆等17个单位为全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建立了全省首个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专题展馆——“延安市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以典型案例和不同视角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3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在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建推行了人力资源电子监管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党风廉政巡查制度等一批具有延安特色的反腐败制度,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更加有效,“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扎实推进“三转”,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能力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三转”,完成了县(区)第一轮、市纪委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增加到5个,市县两级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均占比达70%以上,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内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纪委“六条禁令”,先后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四个一律》、《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不断健全内控机制,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用“铁律”打造“铁军”,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