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新常态——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02日   

◎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156人进行责任追究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7起,党政纪处分51人

◎立案调查1052件,处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45人

◎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达到90%以上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纠“四风”、惩贪腐、抓教育、建制度,持续累积正风肃纪“正能量”,逐步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督查问责“新常态”——

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有效

市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并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防体系领导小组进行整合,进一步夯实了责任。

市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姚引良先后14次对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批示,亲自督办重点案件。

市纪委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六项制度,对履行责任制不力的156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29人,对1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省市(区)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上,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测评名列第一。

严肃惩治“新常态”——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更加坚决

坚持反对腐败“零容忍”,认真办理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集中力量查处了甘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志秀和甘泉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昌平受贿案,市煤炭经销(出口)公司副经理刘建会严重违纪违法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了震慑作用。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52件,结案10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52人(科级以上干部14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挽回经济损失548.8万元。

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立案41件,同比增长78.3%;结案37件,增长37%;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增长36%。

公开曝光“新常态”——

纠正“四风”问题更加有力

聚焦“四风”新形式、新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重申纪律规定,加大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

过去一年,市纪委共组织专项检查12次,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7起,处理党员干部28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1人,先后指名道姓曝光17起35人。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出台了《延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的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等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力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警示教育“新常态”——

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更加自觉

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分期分批组织全市1.6万名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集中接受教育。

创建了延安中学等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认真组织观看了《小官大贪——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贪腐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廉政文化三秦行”巡演活动,举办廉政文艺演出14场,2万多名党员干部现场观看了演出。

创新运用“开卷+闭卷”的形式,全年组织5批76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61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促使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制度创新“新常态”——

促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创新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制度、特邀监督员评议制度,严格落实“一测二评三运用”关键环节,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中聘请了191名特邀监督员,对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动态“巡视”,促使他们重新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全面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率先在全市95个社区全部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

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通过民情直通车受理群众信访件389件(次),初核267件(次),立案92件(次),快速有效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全面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对全市77个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语音外呼测评和调查问卷测评,促使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深化“三转”“新常态”——

聚焦主业主责更加凸显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认真落实中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人员、设施向办案一线倾斜。制定了《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要求派出(驻)机构负责人不得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积极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全市先后办班11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570多人次。

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6个,仅保留10个;各县(区)清理退出也都达到90%以上,做到了一次性到位并与省纪委基本一致。通过两轮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的内设机构、行政工作人员分别达到总数的71%、60%以上,各县(区)纪委也都进行了相应调整,为聚焦主业主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正风反腐新常态——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02日

◎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156人进行责任追究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7起,党政纪处分51人

◎立案调查1052件,处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45人

◎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达到90%以上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纠“四风”、惩贪腐、抓教育、建制度,持续累积正风肃纪“正能量”,逐步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督查问责“新常态”——

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有效

市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并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防体系领导小组进行整合,进一步夯实了责任。

市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姚引良先后14次对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批示,亲自督办重点案件。

市纪委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六项制度,对履行责任制不力的156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29人,对1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省市(区)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上,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测评名列第一。

严肃惩治“新常态”——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更加坚决

坚持反对腐败“零容忍”,认真办理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集中力量查处了甘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志秀和甘泉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昌平受贿案,市煤炭经销(出口)公司副经理刘建会严重违纪违法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了震慑作用。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52件,结案10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52人(科级以上干部14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挽回经济损失548.8万元。

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立案41件,同比增长78.3%;结案37件,增长37%;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增长36%。

公开曝光“新常态”——

纠正“四风”问题更加有力

聚焦“四风”新形式、新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重申纪律规定,加大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

过去一年,市纪委共组织专项检查12次,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7起,处理党员干部28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1人,先后指名道姓曝光17起35人。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出台了《延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的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等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力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警示教育“新常态”——

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更加自觉

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分期分批组织全市1.6万名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集中接受教育。

创建了延安中学等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认真组织观看了《小官大贪——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贪腐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廉政文化三秦行”巡演活动,举办廉政文艺演出14场,2万多名党员干部现场观看了演出。

创新运用“开卷+闭卷”的形式,全年组织5批76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61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促使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制度创新“新常态”——

促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创新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制度、特邀监督员评议制度,严格落实“一测二评三运用”关键环节,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中聘请了191名特邀监督员,对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动态“巡视”,促使他们重新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全面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率先在全市95个社区全部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

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通过民情直通车受理群众信访件389件(次),初核267件(次),立案92件(次),快速有效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全面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对全市77个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语音外呼测评和调查问卷测评,促使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深化“三转”“新常态”——

聚焦主业主责更加凸显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认真落实中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人员、设施向办案一线倾斜。制定了《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要求派出(驻)机构负责人不得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积极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全市先后办班11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570多人次。

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6个,仅保留10个;各县(区)清理退出也都达到90%以上,做到了一次性到位并与省纪委基本一致。通过两轮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的内设机构、行政工作人员分别达到总数的71%、60%以上,各县(区)纪委也都进行了相应调整,为聚焦主业主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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