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9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10个检查组,对我省各市(区)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纠正处理和反腐倡廉13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以下简称“三项工作”) 进行了集中检查(以下简称“三项大检查”),每一检查组由一名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带队。
“三项大检查”工作是认真落实全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果交流会和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促进今年反腐倡廉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纪委省监察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准备,下发了《关于开展“三项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三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了严格要求,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按照“三项大检查”工作要求,10个检查组深入基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个别交谈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累计检查市级部门、县(市、区)44个,县级部门、乡镇89个,广泛接触基层干部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摸清了基层情况,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各市(区)在开展“三项工作”中,思想认识明确,安排部署周密,工作措施得力,实际效果明显。各市(区)能够按照中、省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继续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的同时,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纠正处理方面,各市(区)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反腐倡廉13项制度执行落实方面,各市(区)都能够充分利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从检查情况看,虽然各市(区)在推进“三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分别给各市(区)提出了检查情况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