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华:践行“四种形态” 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继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担责,严格执纪,以务实有力的举措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具体讲,要提高三种认识,做好六项工作。

提高三种认识:

一是要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架构了健全的制度体系。六中全会《公报》从纪律严明、党内民主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做出了严格的规范:“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个“严”字,彰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我们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这一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维护党的队伍纯洁。

二是要提高对践行“四种形态”的认识。要准确把握和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点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函询、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力求防微杜渐,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三是要提高对“三项机制”的认识。全会提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与省委关于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一致的。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将“三项机制”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既鼓励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

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作为县区一级纪委,就是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充分运用约谈、警示训诫和“三问”等手段,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镇(街)、部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和点评工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从严正风肃纪,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会指出:决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四风”。近期,我们将以转变干部作风为出发点,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大整顿。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文风会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四股歪风”及上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等作风问题进行整顿。同时要聚焦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三是坚持纪在法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按照全会“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的要求,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不断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的案件,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违规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党内监督条例》提出,要推动党的县区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安塞作为全市第一个开展巡察工作的县区,我们将在届内实现对镇(街)和部门巡察的全覆盖。要结合被巡察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灵活选择巡察方式,精准发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注重巡察成果转化,按照“件件有着落”的标准要求,夯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运用好巡察成果。

五是规范权力运行,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全会提出,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今后,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准则》、《条例》等为核心,着眼把各项党纪党规细化为具体规范,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重点探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健全农村基层村组财务监管制度,深化约谈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电子监管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阳光政务工程,规范阳光农廉网运行。全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层面管住权、钱、事和人。

六是聚焦主责主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以“弘扬延安精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不断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政治上更清醒、思想上更自觉、组织上更纯净、作风上更务实、纪律审查上更贴近群众,从而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履职尽责, 秉公执纪, 当好党章、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作者:刘志华,系延安市安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志华:践行“四种形态” 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继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担责,严格执纪,以务实有力的举措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具体讲,要提高三种认识,做好六项工作。

提高三种认识:

一是要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架构了健全的制度体系。六中全会《公报》从纪律严明、党内民主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做出了严格的规范:“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个“严”字,彰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我们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这一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维护党的队伍纯洁。

二是要提高对践行“四种形态”的认识。要准确把握和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点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函询、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力求防微杜渐,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三是要提高对“三项机制”的认识。全会提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与省委关于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一致的。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将“三项机制”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既鼓励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

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作为县区一级纪委,就是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充分运用约谈、警示训诫和“三问”等手段,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镇(街)、部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和点评工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从严正风肃纪,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会指出:决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四风”。近期,我们将以转变干部作风为出发点,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大整顿。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文风会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四股歪风”及上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等作风问题进行整顿。同时要聚焦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三是坚持纪在法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按照全会“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的要求,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不断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的案件,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违规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党内监督条例》提出,要推动党的县区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安塞作为全市第一个开展巡察工作的县区,我们将在届内实现对镇(街)和部门巡察的全覆盖。要结合被巡察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灵活选择巡察方式,精准发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注重巡察成果转化,按照“件件有着落”的标准要求,夯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运用好巡察成果。

五是规范权力运行,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全会提出,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今后,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准则》、《条例》等为核心,着眼把各项党纪党规细化为具体规范,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重点探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健全农村基层村组财务监管制度,深化约谈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电子监管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阳光政务工程,规范阳光农廉网运行。全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层面管住权、钱、事和人。

六是聚焦主责主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以“弘扬延安精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不断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政治上更清醒、思想上更自觉、组织上更纯净、作风上更务实、纪律审查上更贴近群众,从而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履职尽责, 秉公执纪, 当好党章、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作者:刘志华,系延安市安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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