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监督检查,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的责任。
监督和协助,是派驻机构的两大职能。从近些年的情况看,我们的协助工作做得很认真,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很有成就感。但是监督工作却比较薄弱,仍然还是个“短板”,客观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开展监督检查,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的责任。当前,中央要求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这是一个很高的标准,需要从全面履行职能出发,突破监督的“瓶颈”,着力解决监督难的问题。这就要改变一些习惯性思维,甚至对有些工作要重新谋划定位,不能把履职局限在上传下达、宣传教育上。
同样要看到,虽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标准很高、有一定的难度,但有利条件、有利因素也很多。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八项规定出台后,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全党全国作出了表率;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商务系统绝大多数单位也都行动起来了。各级纪检组、监察室要增强信心、有所作为,把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摆上议事日程。究竟怎么开展,我认为还是应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九个字”去做,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执好纪”,就是要针对苗头性问题有重点的组织监督检查,加强教育预防和刹风整纪,对违犯党纪政纪的人和事严肃执行纪律;“问好责”,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并严格追责;“把好关”,就是要多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视角切入,对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做合格的参谋和助手。该执纪的严肃执纪、该问责的及时问责、该把关的严格把关,就能防止和避免在落实八项规定中出现“一阵风”和搞变通的现象。
——摘自商务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王和民在全国商务系统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学习班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