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9日   
乡镇纪委承担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三难”现象。
一、具体表现
(一)同级监督难。乡镇纪委组织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年度考核、办公经费及地点等都在乡镇,这种设置虽然便于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这种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由于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时面临困境,而引发“不敢查、不能查、无法查”等问题,导致乡镇纪检监督组织在履职时出现畏手畏脚,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二)专司专业难。一是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只有纪委书记一人专职,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都由党政办人员兼任,工作中缺乏合力。二是年轻干部流动快,一些乡镇纪委委员调离原单位后,人员配备不及时,有时存在纪委书记“单打独斗”现象。三是乡镇纪委委员无相应待遇,认为自己是兼职干部,工作积极性也不高,有懈怠思想。
(三)能力提高难。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同时,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纪律审查工作对干部的要求又较高,适应岗位需要一定的学习培训,造成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较低。稍复杂的信访件,从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县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二、解决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是出台《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乡镇纪委角色定位,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纪律审查、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退出越位”。 二是出台针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监督责任”考核。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把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纪律审查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于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致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得到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纪委责任。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一是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乡镇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 “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活动,定期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乡镇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和办案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四是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协作区作用,建立乡镇办案人才库,凡涉及乡镇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类案件,适时启动协作区,采取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减少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三)创新机制,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纪律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行乡镇纪委委派工作机制,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县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纳入县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乡镇纪委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专职不专、出路不宽、经费紧张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探索在乡镇纪委设立副科级纪检员岗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黄龙县: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乡镇纪委承担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三难”现象。
一、具体表现
(一)同级监督难。乡镇纪委组织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年度考核、办公经费及地点等都在乡镇,这种设置虽然便于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这种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由于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时面临困境,而引发“不敢查、不能查、无法查”等问题,导致乡镇纪检监督组织在履职时出现畏手畏脚,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二)专司专业难。一是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只有纪委书记一人专职,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都由党政办人员兼任,工作中缺乏合力。二是年轻干部流动快,一些乡镇纪委委员调离原单位后,人员配备不及时,有时存在纪委书记“单打独斗”现象。三是乡镇纪委委员无相应待遇,认为自己是兼职干部,工作积极性也不高,有懈怠思想。
(三)能力提高难。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同时,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纪律审查工作对干部的要求又较高,适应岗位需要一定的学习培训,造成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较低。稍复杂的信访件,从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县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二、解决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是出台《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乡镇纪委角色定位,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纪律审查、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退出越位”。 二是出台针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监督责任”考核。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把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纪律审查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于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致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得到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纪委责任。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一是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乡镇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 “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活动,定期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乡镇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和办案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四是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协作区作用,建立乡镇办案人才库,凡涉及乡镇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类案件,适时启动协作区,采取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减少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三)创新机制,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纪律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行乡镇纪委委派工作机制,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县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纳入县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乡镇纪委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专职不专、出路不宽、经费紧张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探索在乡镇纪委设立副科级纪检员岗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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