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系,黄陵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四抓”措施,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抓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分别成立由县级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监察局、法制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时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制定下发了黄陵县《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2013年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公务机关开展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2013年度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等一系列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把机关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为作风和效能建设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台、《黄陵通讯》、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黄陵廉政网等媒体、报刊,通过编发简报、开辟专栏、设立举报电话、开展现场说法、典型案例教育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县有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相关文件、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作风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随时曝光,在全县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三、抓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接受群众监督。县作风和效能建设办公室和各乡镇、各部门分别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等方法认真查找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行为表现,形成符合实际的自查自纠报告。三是加大民主评议。各乡镇、各部门分层召开座谈会或意见征询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对本乡镇、本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学习、考核、公务接待、财务和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五是严肃考核纪律。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纳入对各乡镇、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奖优罚劣,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作风保证。
四、抓督查,凸显工作成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督查的重点,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的督查检查。县纪委、监察局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由各常委、副局长带队,采取明察暗访、模拟办事等方式,加大对全县公务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效能情况,查看服务态度是否文明、办事效率是否提升、政令是否畅通、履职是否依法、制度是否健全、从政是否廉洁、政务是否公开、办事是否公平、政策是否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开展活动、边治理边违反、顶风违纪的问题进行进行严格问责,并将问责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及时纠正了一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聊天、打游戏等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