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对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31日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处在服务群众第一线,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杂,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吃喝拉撒睡、柴米油盐茶这些看似小事的琐碎事,都是“大事”,处理这些事,稍有不当就会受到他们的误解,工作压力较大。但基层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不足,干部生活条件艰苦、待遇较低、晋升渠道窄等问题。我县干部也同样长期处在这种境遇,但绝大多数干部仍能做到任劳任怨、勤勉履职,作风面貌总体较好。特别是市委推行了民情日记、挂牌上岗、民事代办、当日接待、去向公示“五项制度”,广大干部积极响应,干部的精神状态、岗位职责、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置于了社会监督之中,“为官不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干部作风为之一变,受到了群众好评。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零容忍”的高压反腐态势、“八项规定”和新《准则》《条例》的实行、反“四风”的持续发力和限权问责的推进,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持续转变,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明显好转,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党员干部中却也滋生了“官不聊生”思想,出现了“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庸、懒、避、散”:一是碌碌无为“庸”,表现在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二是敷衍了事“懒”,表现在工作推动“慢”、推诿耍滑“耗”、拈轻怕重“挑”;三是不敢担当“避”,表现在避事、避责、避难、避险;四是消极怠工“散”,表现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精神状态欠佳、纪律涣散,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干部长期习惯于松松垮垮、“混日子”、做“太平官”,于是对日益勒紧的纪律绳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感到很不适应,纷纷感叹“为官不易”;二是理想信念不坚定,进取意识减退,“船到桥头车到站”惰性思想作怪;三是干部选任、考核、激励、淘汰等体制机制存在短板;四是少数干部存在“升官发财”思想,随着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职务得不到不正当晋升、隐形收入被削减、公车不能私用等,导致心理失衡,感觉“当官没劲”,从而不愿“为”。

勤而不廉会出事,廉而不勤易误事。如果说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是腐败,那么,不作为、图安逸、偷奸耍滑,只拿薪酬不干活的“为官不为”问题同样也是一种腐败。因为它“腐”的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责任和信任,“败”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机遇。“为官不为”影响极坏、危害巨大,已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如何解决这一不良问题,个人认为要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等各个方面综合施策,促进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下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自己平时思考,浅谈五点治理建议。

一、注重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根基

“为官不为”的病根,在于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思想“贫血”、精神 “缺钙”,必然导致行动乏力。“输血”“补钙”的最好方法是加强宗旨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彻底清除部分党员干部内心深处当官发财、当官享受、当官弄权的错误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为官不为”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是对党员高尚理想情操的玷污,是干事创业者的最大耻辱,“为官有为”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教育,让宗旨意识深入党员干部骨髓,让群众路线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遵循,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突出实绩考核,树立干事导向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吃亏者吃香、实干者实惠,使“为官不为”者坐不住、亏不起、混不得,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一是规范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指标设计,除设置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等共性指标外,还要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分工,分类设计评价指标,明确好、中、差的具体标准,使对每名干部的考核具体化、个性化;改善考评方式方法,改变“不提拔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的传统做法,实现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有机统一,上级主评、同级互评、下级参评、群众评价的有机结合,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对想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干部应予委以重任,对身居官位不作为、不干事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让“为官不为”者没有市场,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造福百姓的强烈意识,精心谋事、潜心干事、用心成事。

三、加强能力教育,提升综合素质

客观上讲,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方面推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部署和新方法,对干部队伍原有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形成较大冲击,部分干部一时难以适应。对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岗位培训力度,重点抓好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的解读培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抓好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法培训,抓好社会治理新常态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的政策不清不敢为、规矩多了不会为、方法落后不善为等问题,让他们清楚明白哪些可为、怎么为,哪些不可为,为了会负什么责。

四、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为官不为”现象之所以在一些部门表现突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党政纪执行不力,对党员干部的督查问责不力。一是建议出台问责规定。制定《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明确“为官不为”问责的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实施程序,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组织等部门要坚持分工协作,改进督查方式、加强检查频次,从简政放权、畅通服务环节等规范“小节”入手,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具体问题,加大“为官不为”问题明查暗访力度,实行“为官不为”问题群众有效投诉奖励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直查快结。三是严肃问责处理。根据“为官不为”干部的“病情”轻重,分别实行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相应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党政纪执行力度,对庸官、懒官、太平官要坚决“开刀”问责,对“庸官懒政”零容忍,该处分的处分,该调岗的调岗,该降职的降职,该免职的免职。新闻媒体对查办的“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形成震慑。通过问责威慑,让每一个干部只要在岗一天就心存敬畏,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五、强化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廉政勤政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引导社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敢于担当的干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失误的理解与宽容,着力纠正社会上少数人眼中看到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积极发现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以身边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立足岗位,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争当老百姓满意的好干部。进一步加强全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浅谈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对策建议
来源: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处在服务群众第一线,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杂,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吃喝拉撒睡、柴米油盐茶这些看似小事的琐碎事,都是“大事”,处理这些事,稍有不当就会受到他们的误解,工作压力较大。但基层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不足,干部生活条件艰苦、待遇较低、晋升渠道窄等问题。我县干部也同样长期处在这种境遇,但绝大多数干部仍能做到任劳任怨、勤勉履职,作风面貌总体较好。特别是市委推行了民情日记、挂牌上岗、民事代办、当日接待、去向公示“五项制度”,广大干部积极响应,干部的精神状态、岗位职责、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置于了社会监督之中,“为官不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干部作风为之一变,受到了群众好评。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零容忍”的高压反腐态势、“八项规定”和新《准则》《条例》的实行、反“四风”的持续发力和限权问责的推进,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持续转变,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明显好转,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党员干部中却也滋生了“官不聊生”思想,出现了“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庸、懒、避、散”:一是碌碌无为“庸”,表现在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二是敷衍了事“懒”,表现在工作推动“慢”、推诿耍滑“耗”、拈轻怕重“挑”;三是不敢担当“避”,表现在避事、避责、避难、避险;四是消极怠工“散”,表现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精神状态欠佳、纪律涣散,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干部长期习惯于松松垮垮、“混日子”、做“太平官”,于是对日益勒紧的纪律绳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感到很不适应,纷纷感叹“为官不易”;二是理想信念不坚定,进取意识减退,“船到桥头车到站”惰性思想作怪;三是干部选任、考核、激励、淘汰等体制机制存在短板;四是少数干部存在“升官发财”思想,随着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职务得不到不正当晋升、隐形收入被削减、公车不能私用等,导致心理失衡,感觉“当官没劲”,从而不愿“为”。

勤而不廉会出事,廉而不勤易误事。如果说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是腐败,那么,不作为、图安逸、偷奸耍滑,只拿薪酬不干活的“为官不为”问题同样也是一种腐败。因为它“腐”的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责任和信任,“败”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机遇。“为官不为”影响极坏、危害巨大,已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如何解决这一不良问题,个人认为要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等各个方面综合施策,促进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下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自己平时思考,浅谈五点治理建议。

一、注重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根基

“为官不为”的病根,在于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思想“贫血”、精神 “缺钙”,必然导致行动乏力。“输血”“补钙”的最好方法是加强宗旨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彻底清除部分党员干部内心深处当官发财、当官享受、当官弄权的错误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为官不为”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是对党员高尚理想情操的玷污,是干事创业者的最大耻辱,“为官有为”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教育,让宗旨意识深入党员干部骨髓,让群众路线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遵循,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突出实绩考核,树立干事导向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吃亏者吃香、实干者实惠,使“为官不为”者坐不住、亏不起、混不得,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一是规范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指标设计,除设置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等共性指标外,还要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分工,分类设计评价指标,明确好、中、差的具体标准,使对每名干部的考核具体化、个性化;改善考评方式方法,改变“不提拔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的传统做法,实现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有机统一,上级主评、同级互评、下级参评、群众评价的有机结合,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对想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干部应予委以重任,对身居官位不作为、不干事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让“为官不为”者没有市场,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造福百姓的强烈意识,精心谋事、潜心干事、用心成事。

三、加强能力教育,提升综合素质

客观上讲,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方面推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部署和新方法,对干部队伍原有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形成较大冲击,部分干部一时难以适应。对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岗位培训力度,重点抓好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的解读培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抓好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法培训,抓好社会治理新常态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的政策不清不敢为、规矩多了不会为、方法落后不善为等问题,让他们清楚明白哪些可为、怎么为,哪些不可为,为了会负什么责。

四、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为官不为”现象之所以在一些部门表现突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党政纪执行不力,对党员干部的督查问责不力。一是建议出台问责规定。制定《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明确“为官不为”问责的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实施程序,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组织等部门要坚持分工协作,改进督查方式、加强检查频次,从简政放权、畅通服务环节等规范“小节”入手,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具体问题,加大“为官不为”问题明查暗访力度,实行“为官不为”问题群众有效投诉奖励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直查快结。三是严肃问责处理。根据“为官不为”干部的“病情”轻重,分别实行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相应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党政纪执行力度,对庸官、懒官、太平官要坚决“开刀”问责,对“庸官懒政”零容忍,该处分的处分,该调岗的调岗,该降职的降职,该免职的免职。新闻媒体对查办的“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形成震慑。通过问责威慑,让每一个干部只要在岗一天就心存敬畏,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五、强化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廉政勤政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引导社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敢于担当的干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失误的理解与宽容,着力纠正社会上少数人眼中看到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积极发现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以身边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立足岗位,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争当老百姓满意的好干部。进一步加强全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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