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黄陵县纪委按照中、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在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中,县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县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大力支持,确保了纪检监察机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于2014年7月撤销县纪委干部室、党风廉政室、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纠风办;设立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保留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宣教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纪委后勤服务所。目前县纪委共设置9个科室。二是规范机构规格和领导配备。明确县纪委9个内设科室中,正科级、副科级建设科室各5个、4个。其中: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1副(主任由班子成员兼任);纪检监察室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2副;干部监督室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1副;党风政风监督室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1副;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2副(主任由班子成员兼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为副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宣教室均为副科级建制,分别设主任1名。三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予以坚决退出,改变了过去每名县纪委常委要参与1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把大量时间和精力用在参加各种会议的局面。四是加快基层纪委职能转变力度。要求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紧跟形势任务需要,深刻理解“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以高度的自觉落实“三转”要求,突出抓好主业,履行监督职能。同时要求每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至少明确2名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其中明确监察室主任1名(股级),进一步充实了乡镇纪检工作力量。五是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委局工作规则》,规范了委局科学民主决策、请示汇报与督办检查、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信访和案件归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机关党建等,进一步严格了机关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形成了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
在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存在县纪委科室规格参差不齐、科室设置不够合理、乡镇纪检干部未能专职专用等问题。为此,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借鉴我市有的县区纪检监察内设科室全部为正科级建制的做法,建议上级纪委就科室设置及规格出台指导性文件,将县纪委副科级建制的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宣教室4个科室,均升为正科级建制科室。二是黄帝陵管理局是正县级事业单位,没有设立纪检组织,建议黄帝陵管理局设纪检组,真正实现全覆盖,以便能达到监督的效果。同时,由于公安局、法检2院、国土等单位设有纪委(监察室)或纪检组,领导及工作人员由单位内部任用,建议在提名、考察及使用过程中,县纪委要全程参与,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三是建议乡镇纪委书记及纪检干部的任命、提拔使用,由县纪委提名,以县纪委为主,会同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增设专职副书记1名,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以县纪委为主。四是建议增设一个事业科室纪检信息中心,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1副。同时为充实办案力量,建议纪检监察室在现1正2副的基础上,增设1个副主任,1名干部。五是建议县纪委监察局的编制数应以全县管理的党员干部、人员数量确定核编。